根据我办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拟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办进行审计。现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对市人防办财务收支审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事务所,并通过上年度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
1、依据《审计法》、《会计法》及其他相关事项规定,开展审计;
2、审计服务范围:2018-2020年黄石市人防办财务收支、2020年县(市)区(阳新县、大冶市、下陆区、铁山区)人防办财务收支、2018-2020年市人防办(本级)食堂收支审计;
3、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审计报告标准: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完善本系统相关管理程序和相关制度;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要求进驻现场审计,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保密要求:审计期间及完成后对委托单位依法依规承担一切保密义务;
3、审计过程中,应及时向黄石市人防办反馈有关审计的实时信息,并提出科学、合理、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4、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完成所有审计项目。
四、项目预算:2.5万元,本项目实行包干价,报价中必须包含审计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管理费、进驻现场费用等一切所有费用。
五、评标相关
1、报价文件递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下午17:00前,地址为黄石市下陆区发展大道142号财务室,逾期不接受报名。联系人:何兆羊,联系电话:0714-3282061。
2、询价小组组成:黄石市人防办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成立由财务、纪检、工程、保障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询价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本项目询价要求进行评审。
3、定评原则:在满足询价文件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报价人。
4、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将作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五、需提交的文件清单 (需加盖公章)
1、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2、报价表(另用报价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3、拟派驻本项目工作人员情况表;
4、拟派驻本项目的执业注册人员证明资料 ;
5、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年检合格证明;
6、保密承诺书;
7、政府机关财务审计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