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加强我省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晓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许克振 副省长
任振鹤 副省长
成 员:程用文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吕江文 省政府副秘书长
贺盛有 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 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化平 省经信委副主任
郭唐寅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赵显富 省民政厅副厅长
秦守成 省财政厅副厅长
董长麒 省人社厅副厅长
曾环宇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水华 省环保厅总工程师
徐武建 省住建厅总工程师
何庆丰 省国资委总经济师
肖厚雄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跃春 省工商局副局长
崔永红 省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局长
朱宝玉 省质监局总工程师
古新功 省物价局副局长
闸源红 省安监局总工程师
甄建桥 省能源局局长
柳现青 省国税局副局长
冯国祥 湖北煤监局副局长
傅景伟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赵 军 人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施其武 湖北银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调整。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