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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军事训练的通知

   时间:2011-10-25 15:14

各科、处、中心:

为适应军事斗争准备的需求,根据国家人防办和广州军区人防办有关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要求,推进“两防一体化”进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黄石军分区同意,于111-4日组织全市民防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为期四天的军训活动。

一、参训人员:全市民防系统干部职工

二、军训时间:111日—4

三、军训内容: 111日、2日在红安县接受为期两天的“红色革命传统”教育;113日、4日在黄石军分区接受为期两天的军事训练。

四、军训有关要求:

1111日早上830在新闻发布厅召开动员大会,会后集中乘坐大巴车出发。

2、需携带好自身的洗漱用品、换洗衣服、学习笔记本及笔。

3、统一着装新式迷彩服、军用帽、军用胶鞋、徽章、肩章。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各项纪律要求,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5、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刻苦训练、磨练自我,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争做军训好学员。

6、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各部门应妥善安排好军训期间工作。

7、军训期间将另行安排值班,值班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黄石市民防局

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