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站、中心:
定于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下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赴西塞山区花园路社区开展清除垃圾义务劳动。
为组织好此次劳动,提出以下要求:
1、无特殊情况不容请假。
2、参加劳动人员,统一着装(戴帽、穿胶鞋、着新型迷彩服)。
3、保障中心做好劳动工具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4、秘书科负责电话通知工程管理处人员。
5、教培中心负责安排人员摄影摄像。
6、下午1:30分在职工食堂门前集中,乘车前往花园路社区。
7、义务劳动时间为半天,请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安排好工作。
秘书科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