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黄石民防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拟续聘请湖北太圣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聘期2年,所需服务费每年3万元。
公示7天。公示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5月3日。
政策法规科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