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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时间:2021-11-24 14:44

关于购买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通信警报系统建设,提高预警能力,确保警报设备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拟对城区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服务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购买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服务

二、项目预算:6万元

三、招标单位: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生产厂家,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四)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若成交供应商有以上行为,取消成交资格)。

五、项目内容:对黄石城区(不含大冶市、阳新县)所有警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测、故障排除。(详细技术要求附后)

六、信息公告媒体: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3:00~17:30(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陆区发展大道142号)。

(三)报名联系人:詹春明(电话:0714-3282080)。

(四)报名资料:拟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且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3.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5.独立法人资格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八、投标送达

请有意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于2021年12月1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报价函送达黄石市人防办公室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过时递交或未按要求送达的,视为无效标,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定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上午9:30时。黄石市人防办将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定。在满足项目各需求前提下,以最低总报价确定中标人,中标无异议后双方签定采购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中标结果将在黄石市人防办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黄石市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服务要求

 

    一、主要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防通信警报系统建设,提高预警能力,确保警报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适应城市防空防灾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结合我市人防警报系统现状,决定向有生产和保密资质的防空警报厂家购买专业技术服务。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一)X套人防通信警报中央站、X套中继站、X台警报终端。(请具有资格的投标商在投标前到我办现场咨询此数据)

(二)技术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人防有关规范派驻专业人员对黄石市城区的通信警报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护,确保人防通信警报系统正常运行。

(一)进行日常的维修和维护,处理日常巡检及报修任务,接到报修要求,应及时(不超过24小时)到场解决问题。

(二)每半年对所有警报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和维修,写出巡检报告;及时发现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警报设备如有锈蚀、老化、破损等情况需及时处理。

(三)扬声器、天馈线等设备要固定到位,发现松动应及时固定,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警报设备的防火、防雷、防水措施落实到位。

(五)确保供电线路工作正常,老化线路应及时更换。

(六)经常性调试无线信号,保证通讯通畅。

(七)需提供24小时维保热线,接受人防部门的服务请求,24小时内需派专业工程师到达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故障,最迟8小时内提交解决方案。

(八)建立和健全各警报点档案、维修维护情况登记,并按照人防部门要求妥善保存并保密。

(九)保障每年进行的警报试鸣,鸣响率达到100%。

(十)系统或设备修复后需由人防部门确认。

(十一)日常巡查维护实现本地化服务。

四、服务标准

(一)日常标准

检查警报终端及中继站等设备是否有损坏,清洗擦试设备外表,检查设备内部;检查、调节各指示仪表数据;检查线路老化;检查天馈线接口松动情况和做好防误鸣工作,确保不出现漏鸣、误鸣情况的发生。

(二)试鸣保障标准

试鸣等重大活动保障除了需要按日常标准进行外,还需要测试信号强弱,进行信号覆盖微调,对于偏远无法覆盖地方提供相应解决方案;保障设备供电,安全操作,确保试鸣活动正常进行。

    五、服务要求

(一)现场维保人员的工资费用、技术培训均由维保单位负责,常驻的维保人员需经人防办认可并不得随意更换。

(二)维保单位应切实加强维保人员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方事故,人防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维保单位和人员需尽到保密责任和义务,并签订保密承诺书,维保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密知识教育,对涉及和可能涉及的国家秘密以及敏感信息不得擅自复制、拍摄、外传,严禁将警报系统的工作原理、系统结构、口令、秘钥等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维保单位人员进入人防单位必须遵守人防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人防单位的管理。更换的备品备件应为原厂配件或其他能够证明的合格产品。

(五)维保单位应该向人防部门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每次巡查检修、保养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交主管人员签字,系统或设备修复后需由人防部门确认。

(六)建立和健全各警报点档案、维修维护情况登记,并按照人防部门要求妥善保存并保密。

(七)未经人防部门的允许,维保单位和维保人员不得将我市警报系统作为案例进行公开的演示、宣传。

(八)在服务期间内如发生重大事件,维保单位应首先无条件服从人防部门的工作安排,以保证警报系统的稳定运行。需提供24小时维保热线,接受人防部门的服务请求,24小时内需派专业工程师到达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故障,最迟8小时内提交解决方案。

(九)保障每年进行的警报试鸣活动,鸣响率达到100%。

    

 

六、资金支付方式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支付技术服务服务费的95%;合同期末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支付剩余5%的服务费。

 

 

 

 

 

 

 

 

 

 

 

黄石市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报价单

供应商(盖章):

序号

服务项目

名称

主要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中央站

日常检修与维护、集中检修、档案维护、信号调试




2

中继站

日常检修与维护、集中检修、信号调试




3

警报点

日常检修及维护、集中检修、信号调试




4

备品备件

维修备品、备件耗材、工具(包干)




合计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服务响应承诺函

 

我方已全面阅读并理解“黄石市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相关要求,我方的投标充分尊重并响应贵方《黄石市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服务要求》中所有内容,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投标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