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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度)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黄石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我办进一步重视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通过本级门户网站、黄石民防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黄石市市民之家人防行政审批办事窗口、以及人防系统国家级、省级和市委市政府网站,以及政务公开栏、期刊杂志、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主动公开我办政务信息。其中主要以本级门户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渠道,本级门户网站中共设人防概况(含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新闻中心、公众互动、防空防灾、专题专栏等版块。其中:信息公开子目录包括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政策性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工作简报、统计数据、双公示等信息。
统计数据如下:本年度我办在本级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其中原创信息192条,转载信息类23条。属于信息公开的原创信息分布如下:办事指南类3条(含指南、目录、年报等),规划计划类3条,政策文件及解读类7条,财政预决算类3条,政府采购类33条,工作简报类3条,统计数据类5条,行政许可类36条,回复网上留言及互动类6条,新闻动态类93条。通过其他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6条。其中黄石民防政务微博、微信53条,国家级刊杂志12篇,省人防杂志投稿63篇,刊稿25篇;其它媒体网站18条,黄石日报等7篇。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服务理念、拓展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我办在本级门户网站、本级微信平台,市民之家人民窗口等处都公开了市人防办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相关信息,信息公开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平邮、微信公众号、现场咨询等方式向我办了解信息公开相关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传真、邮件或现场等方式获取市人防办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按照程序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手续。
2019年度,我办共接到公民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柯其宏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明确秘书科为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部门,黄石民防信息化研究中心为我办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及发布部门,全办各科室(单位)为信息报送部门。
我办政务信息公开严格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重点发布工作动态信息、政策法规信息、政务公开信息、便民服务信息、专项工作信息(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综合治理等)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在政务信息公开前,严格遵循坚持“先审后发、分级审核、保证质量”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所有信息公开内容全部要按照流程办理,即经过保密和意识形态管理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分别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有关平台和渠道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
我办建设和运维管理的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门户网站(黄石民防政务公开网 网址为:http://rfb.huangshi
.gov.cn/)、黄石民防微信公众号、黄石民防新浪微博。其中门户网站是主要的信息公开平台,已于2018年进入市政府集约化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由我办信息化研究中心管理,技术运维由东楚传媒集团提供。
(五)监督保障
其一是市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办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次数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内容包括:信息发布制度的建设情况;信息内容的采集、报送、审核流程执行情况;信息内容是否含有不良信息;主动公开执行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等。其二是市人防办制定了信息公开追责问责相关条款,明确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担负的责任。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实施。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由办党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6 | 2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 | -1 | 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 | 0 | 14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 | +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6 | 427557.6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2 | 1 | 3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我办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在制度建设、信息公开服务等方面,但与上级文件要求、公众的需求上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的加强,主要体现在对各信息源科室(单位)的相关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落实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作意识力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创新方式上的还可以更加的丰富和多样化,继续积极利用社会媒体资源,扩大受众的知晓率和人防影响力;三是需要强化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上微信公众号及微博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办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合理优化程序,做好做细信息公开服务工作
2019年,根据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发布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加强了与各相关科室(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根据反馈的意见重新修订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审核发布制度,合理简化了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并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各科室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提前介入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大家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下一年度全市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全办年度目标任务,继续制定2020年度各部门信息报送计划,积极协调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部门报送信息,并严格实行考核。
2、遵守制度规定,发布信息严把审核关
继续按照黄石市人防办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要求,我办对拟公开的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信息发布实行授权操作,由信息报送部门保密小组、业务主管领导三级级审核,按照“先审后发、分级审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各司其责,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坚持只有当各节点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开发布的流程要求,坚持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审核责任更加清晰,职责更加明确。
3、进一步加强网络发布平台建设和完善工作
我办网络发布平台主要为本级门户网站、本级微信微博公众号。门户网站方面,2020年计划对网站主页结构及栏目进行规划和设计,重点要将我办重要业务及政府重点考核任务的栏目进行重新布局和调整。政务新媒体方面,黄石民防双微平台(微信、微博)平台的媒体发布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要加强双微平台的内容建设的工作,通过双微平台向网民展示人防工作的信息动态及资讯,进一步的提高人防在社会的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一根据2019年黄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我办根据各科室(单位)的职能职责和业务工作特点,黄石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要求分解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细表,将表中各项工作任务指定责任牵头科室、责任人,并作为我办目标任务考核项目。其中秘书科为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牵头责任科室,负责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其二我办2018年、2019年两年期间收到并已办理的人大、政协提案共5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3件。主办2件办理完成后已在本级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