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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标题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总号1 期号1
主办单位黄石市人防办 公报年份2021

目录

 

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编写说明》,结合上级和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由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让政务公开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多渠道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黄石民防政务信息网、黄石民防微信新媒体平台、黄石市市民之家人防行政审批办事窗口为主要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在国家人防、省人防和市委市政府网站,以及期刊杂志、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主动公开我办政务信息。

黄石民防政务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其中原创信息213条,转载信息类73条。分布情况如下:机构类14条,政策类12条,政府采购类41条,新闻类85条,工作简报动态类68条,通知公告类66条。

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分布如下:办事指南类3条(含指南、目录、年报等),规划计划类2条,政策文件及解读类8条,财政预决算类2条,政府采购类41条,工作简报类13条,统计数据类6条,行政许可类54条,回复网上留言及互动类2条,开展网上调查征集活动11

通过其他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0条。其中黄石民防政务微信43条,国家级刊杂志4篇,省级刊杂志42篇,级刊杂志3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服务理念、拓展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信息公开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平邮、微信公众号、现场咨询等方式向我办了解信息公开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化解当事人的疑惑和负面情绪。

2021年度,市人防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制定了《黄石市人防办网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重点发布政策法规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动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专项工作信息等。

3.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遵循“先审后发、分级审核、保证质量”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人防办建设和运维管理的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门户网站(黄石民防政务公开网网址为:http://rfb.huangshi.gov.cn/)、黄石民防微信公众号。其中门户网站是主要的信息公开平台,已于2018年进入市政府集约化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由我办信息化研究中心负责实施平台的技术运维由东楚传媒集团提供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市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两次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信息发布制度的执行情况、信息主动公开执行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内容涉密或涉敏等情况进行审查,查找漏洞,自查整改。

2.根据黄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坚持开展信息发布平台的常态化纠错整改工作。

3.严格按照《黄石市人防办网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规定,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严肃信息公开工作纪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市人防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市人防办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020年结转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已审结,相关情况已在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系统中填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2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如全办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功能得到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多样化进一步加强等。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方式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持续做好市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办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全面推进市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高质量推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优服务。二是认真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修改权力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加强监管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对新媒体的研究、学习,努力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着力提升政府网站在线办事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截至2021年12月,市人防办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件:民盟市委会《关于加强我市人防工程建管用的提案》(委员提案[2021]62号),承办类别为独办。该提案已经办结,办理满意率100%。

(二)市人防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创新人防工作,按照建成“唯一、专一、第一”的全省乃至全国优秀主题公园的建设要求,会同市住建局、下陆区政府共同打造了“黄石人防主题公园”,大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