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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黄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包容审慎监管  行政执法“三张清单”》政策解读

来源: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3-09-09 17:29


    黄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印发了《黄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三张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张清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三张清单”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省司法厅《2022年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鄂司发〔2022〕3号),全面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关于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黄政法治发〔2022〕1号)精神,在国防动员(人防)领域建立对市场主体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容错”机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经征求意见后,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二、“三张清单”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

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三张清单”的框架和基本内容

《三张清单》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适用条件2种;《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项。

四、“三张清单”重要关键词的诠释

(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违法行为轻微,在限期内主动改正,未对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效能造成影响的;或者是初次违法,对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效能造成轻微危害后果,在限期内主动改正;应当纳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在限期内改正,对人防工程使用影响比较轻微的,满足《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的应当减轻处罚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三)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逾期整改到位,对人防工程使用影响比较轻微的,满足《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的应当从轻处罚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五、其他说明

(一)“三张清单”若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规定为准,予以更新调整。

(二)“三张清单”中未列明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各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判定处罚、强制裁量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