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民防局、地震局)2021年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法治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推进机构、职能、人员优化配置,在办政策法规科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指定法治建设专干,由专人负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总体统筹规划。年初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并逐一分工,使各部门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不定期专题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由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利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4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4次。
三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三重一大等相关规定,对涉及人防建设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积极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党组会(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保作出的行政决策依法依规、科学民主。
(二)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上位法的废止、修订情况,及时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和民法典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有效规范性文件2项、废止规范性文件1项、修改规范性文件1项。
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人防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际及所需证明事项的用途,梳理出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2项,并按要求编制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后对外进行公示,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群众办事负担,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在全办范围内对2020年1月—2021年6月间政府合同履约情况开展了专项清理清查,共清查出民营企业合同4份,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司法局,为创建“无欠资”“无欠薪”城市积极助力。
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采购,与湖北太圣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湖北太圣律师事务所指派敖英姿为我办法律顾问,为我办在涉及行政管理法律事务和业务管理的重大决策上,及时提出法律建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为我办各项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共计60余次。
五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今年以来,未有新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我办积极跟进往年未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与法院进行沟通,今年9月,案件均已结案,我办已按裁定书及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强化执法监管,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已制定出台的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狠抓落实。已在我办门户网站、湖北政务服务网等及时公示了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政务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执法基本信息。对现有音像设备数量、类型、保管科室等情况进行摸底了解,要求执法人员按照规定规范文字、音像记录,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编制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通过法律顾问初审、政策法规科复审、党组会集体讨论的方式对拟做出的执法决定进行层层把关,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人民防空教育的检查这抽查事项联合市教育局一并列入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今年以来,已利用监管平台针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及人防工程专用设备质量的检查等3个事项,对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18次,针对人民防空教育的检查事项,对学校开展双随机抽查6次(含联合抽查1次),完成率100%,公示率100%。
三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根据5月初制定的《全市人防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县(市)区人防办传达工作要求,并在外网公布我办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5月底进行自查自纠小结,形成市人防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自查问题清单,查找出3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6月,在全办范围内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自查评查工作,共计评查行政许可案卷32卷,分别查出申请、受理、决定和立卷阶段问题4个,已向案卷责任部门工程技术科和维护管理处下达了问题反馈书。
五是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根据省司法厅换发证工作要求,对我办主体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类别、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和行政执法岗位、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符合换证要求执法人员7人。邀请法律顾问向参考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内部知识测试。至今,7人均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五)落实普法职责,助力法治黄石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观念。
二是强化人防队伍法治教育。坚持日常学、网上学等多种形式结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年中党内法规考试中我办参考人员合格率100%,优秀率90%以上。
三是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多维度多领域开展人防法治宣传。通过“5·12”防震减灾日、“7·13”警报试鸣日、“12·4”国家宪法日、人防宣传月等时机,结合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的方式,积极推进人防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同时积极宣传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相关法治知识等。今年以来,开展宣传共计10余场,发放宣传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公众法治意识、人防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有待加强。我办大多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但存在宣传的内容与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因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与此同时,“法律六进”落实不够,因为人防工程的地域属性,我办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时,多选在城区的学校、企业,前往农村宣传的活动较少,导致相关乡村群众对于人防法律法规较为生疏。
二是执法效能有待提升。执法人员平时多通过集中学习来了解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时间及途径有限,学习的知识面不够广,不够深,因此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不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理,易使工作陷入被动局面。同时人员编制与执法岗位的不匹配性,导致我办今年仅有7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而目前我市范围内的在建、已竣工的人防工程面积比较大,因此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率不高。
三创新意识有待增强。工作人员思维方式较为固化,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只满足于规定动作做到位,开展工作缺乏创新意识,相关措施未能很好体现亮点和特色。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宣传载体,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内容,多增加一些趣味性及新颖性,多开展法治晚会、法治演出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来开展普法,高度调动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同时多开展“送法下乡”的活动,结合部门政策法规,用朴实易懂的语言和现实案例向村民进行普法,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人防意识、法治意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是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在工作间隙,也要加强学习,要积极利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开展专题讲座、外出学习、“法宣在线”平台学习等时机,认真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法律基本功扎实。同时规范机关内部管理,逐步解决混编混岗问题,使人员编制与执法岗位相一致,使符合执法条件的人员增多,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
三是努力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勤于思考,要将创新作为自身一种必备的素质和能力,努力做到在思想上不断有新突破、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工作上不断有新举措、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2022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
2022年我办将继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提出的法治建设任务,以建设法治人防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助力法治黄石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学习,不断提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人防系统官网、官微自身优势,增加法治宣传内容,为机关干部学法、社会各界了解人防法律法规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结合各种对外活动契机,继续加强同新闻媒体单位,同镇乡、街道、学校、企业和社区的协调联动,创新手段,丰富内容,形成法治宣传新的合力。
二是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能力。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辅导,通过专家授课、实务研讨、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考核合格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任务,规范涉及人防(地震)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落实利企便民的各项改革举措。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总体要求,继续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执法监管。继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好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平台,按规定开展检查任务,不断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管全覆盖。定期对我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推动不及时的及时督促整改。
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