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对于经营主体而言,从权利的平等保护到交易的安全便捷,从人格尊严的维护到创新成果的运用,民法典都在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法治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当前营商环境领域的一些痛点难点、顽瘴痼疾,我们需要从民法典中“抓药开方”,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稳定预期、提振信心,落实民法典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比如,平等是民法典的“性格”,民法典在总则编第一章就开宗明义宣示“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物权编更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现实中,一些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有时还会遭遇“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执法司法中,一些违法违规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落实民法典对平等保护的要求,用法治构建稳定预期,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民法典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意味着对经营主体合法权利的充分保障,也意味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民法典不仅是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法律准绳。各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应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
实施好民法典,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要通过普法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厉行法治、正能量充沛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对违背民法典精神的一些错误言论和做法,要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好完善营商环境“组合拳”,带动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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