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意识形态

科学把握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原则要求

来源:学习强国      时间:2024-12-24 10:27

制度反映治国理政的客观规律,凝结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价值导向、治理逻辑和规范功能,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是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原则要求的明确宣示,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基本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过程中,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逐步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要以巨大的政治勇气破除思想观念束缚、体制机制弊端、利益固化藩篱,而且要以卓越的政治智慧致力于优化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其要旨是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显现,以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和规范保障。

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不懈奋斗,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制度设计建立在对中国国情的准确把握上,建立在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自觉运用上,形成了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其中根本制度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是制度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反映了制度体系的本质和特征,是一种制度体系区别于其他制度体系的主要标志。基本制度作为制度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主干部分,规定着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重要制度是建立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基础上的体制机制,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不同层面的制度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共同构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二、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重要意义

加强制度建设,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把加强制度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加快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提上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日程。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实现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需要重要制度来确定相应的组织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这些重要制度在党和国家日常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推动着我国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同时,随着实践的深入,需要对重要制度中某些不合时宜的部分进行改革创新。如果重要制度不能随着实践的发展与时俱进,就有可能妨碍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有效贯彻。这是因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存在于重要制度之中,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于选举制度、立法制度、决策制度、监督制度等各项重要制度之中,正如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的道理一样,重要制度的成熟程度,标志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成熟程度。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始终坚持从创新重要制度入手,不断完善发展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党和国家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中国式现代化展现出光明前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构建体系、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的决策部署,大多都属于重要制度的范畴。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进入新时代,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在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聚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党的领导等各个领域,继续把制度建设推向前进,以制度建设的成果检验改革举措的成效。实践表明,只有把改革成果落实到制度建设上,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实践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守正与创新相结合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在守正中把握方向,在创新中与时俱进的理念。守正,就是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制度等根本制度;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基本经济制度。创新,就是不断加大对选举制度、协商制度、决策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创新力度,通过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使之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相适应。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着眼时代的发展、环境的变化、人民的期待,按照立、改、废、释并举的要求,对改革内容中蕴含的各项制度进行科学审视和系统梳理,认真贯彻行之有效的制度,切实改革存在缺陷的制度,适时废止已经过时的制度,抓紧完善现实急需的制度,以便最大限度地焕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

根据制度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建设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关系:一是原则与细则的关系:在制度建设中,原则与细则密不可分,原则离开细则就难以发挥作用,细则离开原则就会迷失方向。从制度建设总体上看,短板主要是细则。因此,制度建设必须详尽具体,周密细致,便于把握和操作。二是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实体和程序是制度的两大要素,如果说实体规则好比设计图纸,它从静态上规范人的行为,那么程序规则好比工艺流程,它从动态上规范人的行为。离开程序规则,实体规则就只能停留在条文上,不可能转化为调整日常生活的实际行为准则。三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制度建设要达到预期目的,不仅要求单项制度内部不留责任空隙、不留规避空间,而且要求各项制度之间保持上下衔接,前后一致,左右协调,防止令出多门,各行其是。四是制定与执行的关系:制度是一种以行为为调整对象的规范体系,它通过严密的规则、严格的程序和严明的纪律来约束人的行为,通过贯彻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特权、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的原则,确保举国上下一体遵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主要体现在:一是体系更加完备。即各项制度系统配套,形成门类齐全,层次分明,运行连贯,关系和谐的制度规范体系、制度实施体系、制度监督体系、制度保障体系。二是内容更加合理。即各项制度既反映社会发展规律、改革建设需要、人民意志愿望,又符合制度内容的合规律性、制度价值的合目的性、制度形式的合科学性。三是形式更加规范。即各项制度内容具体,形式统一,规定明确,表述严谨,实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匹配,效率与公平相统一,活力与秩序相协调,不因人而异,不随人而变。四是功能更加管用。即各项制度在空间上并存,在环节上紧扣,在功能上互补,使人尽其力,物得其用,形成经济更加富强,政治更加民主,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美丽的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的政治局面。

(作者为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转载地址:https://www.xuexi.cn/lgpage/detail/index.html?id=12123200506940589501&item_id=12123200506940589501



链接:https://www.xuexi.cn/lgpage/detail/index.html?id=12123200506940589501&item_id=1212320050694058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