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包容审慎监管
行政执法“三张清单”》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鄂司发〔2022〕3号)、《关于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黄政法治发〔2022〕1号)精神,全面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在人防领域探索建立对市场主体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人防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二、起草原则
一是坚持合法性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
二是坚持合理性原则。践行执法为民原则,在确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形时,做到过罚相当,合理适度,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的情形。
三是坚持综合裁量原则。对“三张清单”所列违法行为,要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主体的动机、目的、手段及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合理裁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起草过程
《关于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中要求制定“四张清单”,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未赋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行政强制权,故我办未制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收到市司法局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办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着手起草《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三张清单”》(以下简称《三张清单》),《三张清单》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是指不给予任何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
业务部门首先对省内、省外部分城市已出台的人防领域“三张清单”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收集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对可借鉴的内容进行研究讨论,统一意见后形成初稿。再就初稿内容征求各县(市)区人防部门意见,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多次与省办法规处、市司法局研究探讨,听取省办法规处及市司法局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对《三张清单》进行修改完善,组织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后,形成了今天上会的讨论稿。
四、主要内容
《三张清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对于对人防工程使用者未按规定对人防工程进行维护管理或维护管理不善,危害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效能的处罚事项,不予处罚适用条件有2种,分别是违法行为轻微,在限期内主动改正,未对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效能造成影响的;或者是初次违法,对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效能造成轻微危害后果,在限期内主动改正的。
(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对于对人防工程使用者未按规定对人防工程进行维护管理或维护管理不善,危害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效能的处罚事项,在限期内改正,对人防工程使用影响比较轻微的,满足《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的应当减轻处罚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
(三)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对于对人防工程使用者未按规定对人防工程进行维护管理或维护管理不善,危害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效能的处罚事项,逾期整改到位,对人防工程使用影响比较轻微的,满足《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的应当从轻处罚情形之一的,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