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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总则》

来源:法规科      时间:2018-01-23 11:24

20171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开始实施。为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201815日下午,市人防办举办普法宣传讲座,专门邀请了市人防办法律顾问敖英姿律师讲课。机关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共计40余人参加学习。

    敖律师首先讲解了《民法总则》的制定经过、总体特点以及如何从总体把握《民法总则》。其次,通过对比《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详细解读了《民法总则》的亮点,如:增加了胎儿的利益保护;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的调整;完善了监护制度;完善了法人制度;完善了民事权利体系;完善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好人条款;诉讼时效的调整等。最后,敖律师结合自己办理的诉讼案例,以案释法,向干部职工讲解了《民法总则》适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此次讲座,将有助于促进干部职工掌握民法知识,了解民法原则,树立民法理念,用民法精神指导生活与工作,依法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