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防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的国防观念,增强人民的防空意识,提高市民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能力,我办于今天上午10点至10点33分,开展了防空警报试鸣及人防知识宣传活动。
上午9时,结合“7·13”警报试鸣宣传活动,我办在摩尔城门前广场设立了宣传点,摆设50余副宣传展板供市民咨询了解人防知识。
活动中,市民防局党组成员李灿明、副局长雷安良带领所有业务科室的科级干部参与现场咨询和资料发放,向前来询问的市民耐心讲解防空警报后的应急行动,并帮助广大群众掌握应急防护技能和相关人防知识。
据悉,警报试鸣期间,市人防办在全市多个电子大屏统一播出了7·13试鸣警报公告和宣传语,提醒市民勿忘国耻、勿忘历史。
防空警报怎么来的?
顾名思义,字面意思是在城市受到空袭威胁时鸣响的提醒人们防空的警报,使民众能够有准备地防御敌人的空袭,从而减少人员的伤亡和各种损失。
这是战争时期用于人民防空,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人民防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的基本手段。
在和平年代,防空警报用于抗灾救灾和突发事故情况下的灾情预报和紧急报知。
每年,全国各大城市会开展防空警报试鸣,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检验城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发放防空警报的能力。
黄石为何选在7月13日试鸣
1984年至2002年,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实行了防空警报试鸣制度,每年的国庆节前两天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黄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规定,黄石市定期防空警报试鸣日为每年6月16日。选择这一天试鸣警报,其依据是1938年6月16日,为日军3架飞机首次轰炸黄石地区日期,旨在警示全市广大市民居安思危和增强防空意识。2005年2月27日,有政协委员对日军首次轰炸黄石地区日期提出了质疑,认为该日期有误。为此,市人防办组织专班通过调查核实后,确定日军飞机首次轰炸黄石的日期为农历1938年6月16日,公历则为7月13日。为尊重历史,尊重事实,2005年5月24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讨论了防空警报试鸣日变更的议题,同意从2005年起,黄石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由6月16日变更为7月13日。
防空警报有三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声长鸣连续鸣3分钟。